讓公共數據供得出、流得動、用得好(人民時評)
來源:人民日報作者:張子晗2025-02-14 10:30

讓公共數據供得出、流得動、用得好,必須以促進公共數據合規(guī)高效流通使用為主線,破除公共數據流通使用的機制性梗阻

融合民政、醫(yī)保、就業(yè)數據,街鎮(zhèn)、社區(qū)可以及時獲取新增困難群眾信息,服務更加精準;依托納稅、水電氣費等數據,小微企業(yè)融資時間縮短、經營效率更高;匯集精細氣象數據,低空飛行更加安全可靠……生產生活的許多領域都是公共數據資源的“蓄水池”。黨政機關、企事業(yè)單位依法履職或提供公共服務過程中產生的公共數據,是國家重要的基礎性戰(zhàn)略資源。然而長期以來,公共數據存在一定程度的供不出、流不動、用不好等問題。

前不久,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于加快公共數據資源開發(fā)利用的意見》部署要求,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國家數據局印發(fā)3份配套文件,明確登記管理辦法,鼓勵探索授權運營,建立科學合理的價格形成機制,初步形成了公共數據資源合規(guī)高效流通使用的政策體系,為挖掘這座資源“富礦”提供指引。

從目前的制度設計和各地實踐來看,讓公共數據供得出、流得動、用得好,必須以促進公共數據合規(guī)高效流通使用為主線,破除公共數據流通使用的機制性梗阻,不斷提高公共數據資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供得出,關鍵在于明晰責任、促進共享、推動開放,有效擴大公共數據供給。現實中,大量公共數據是由各系統(tǒng)單獨采集,格式不一、質量參差,流通和共享還存在壁壘。破除壁壘,就要健全完善公共數據登記管理制度,完善政務數據共享責任清單,推動主動共享與按需共享相結合。上海提出共享為原則、不共享為例外,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外,公共數據應當全量上鏈、上云,充分共享。江蘇要求建立公共數據統(tǒng)一目錄管理和分類管理制度,依托公共數據平臺實施公共數據的統(tǒng)一管理。實踐表明,推動實現公共數據資源“一本賬”“云共享”,有助于促進公共數據高效便捷開發(fā)利用。

流得動,重要的是以制度為護航,讓政府調節(jié)和市場機制發(fā)揮各自應有作用。公共數據要素價格偏低,授權運營機構積極性不足,無法激發(fā)市場活力;價格過高,則推高社會用數成本。形成科學合理的收益分配和利益調節(jié)機制,需要兼顧公共數據資源的公益屬性與商業(yè)潛力。進一步細分場景,明確哪些屬于公共治理、公益事業(yè),須免費提供數據;哪些又適合商業(yè)開發(fā),并科學制定收費標準,才能讓開發(fā)利用有據可循,產業(yè)發(fā)展可持續(xù)。

用得好,加強安全管理、強化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是前提。許多公共數據涉及國家安全和群眾利益,不能“一放了之”。推動制度建設和能力建設相結合,將安全貫穿數據資源生產、加工使用、產品經營等開發(fā)利用全過程,才能有效防范各種數據風險。比如廣東廣州市,當地推動公共數據“運商分離”,運營機構不參與數據產品開發(fā),涉及個人信息、商業(yè)秘密的應經過脫敏脫密處理或數據主體授權同意。明確主體權責、規(guī)范授權機制,探索分領域、分場景授權,有利于防范風險、匹配市場需求。

在眾多數據資源中,公共數據體量大、涉及面廣、探索難度高,用好用活公共數據具有引領性作用。解開“不能”的阻礙、放下“不愿”的包袱、破解“不敢”的問題,公共數據的開發(fā)利用必能走上快車道,帶動全社會數據資源融合應用,更好激活和釋放數據要素潛能。

責任編輯: 陳勇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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