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加快轉讓不良資產 今年掛牌數額明顯增長
來源:證券時報網作者:謝忠翔 劉筱攸2024-11-19 06:58

證券時報記者 謝忠翔 劉筱攸

近日,在港交所上市的廣州農商行公告稱,該行董事會批準出售廣州農商行約146億元的債權資產。今年以來,商業(yè)銀行加大力度出清不良貸款,通過掛牌轉讓等方式剝離的不良資產規(guī)模明顯增長。

證券時報記者據銀登中心數據測算,2024年前三季度掛牌轉讓的金融機構不良貸款規(guī)模、成交規(guī)模分別同比增長約103.4%和107%。

伴隨不良資產轉讓市場規(guī)模擴張,金融監(jiān)管部門與時俱進完善監(jiān)管規(guī)定。11月15日,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發(fā)布《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良資產業(yè)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guī)范金融資產管理公司(AMC)不良資產業(yè)務。業(yè)內人士向證券時報記者分析,《辦法》的調整和優(yōu)化,更好地助力金融機構處置不良資產,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加快轉讓不良貸款

廣州農商行日前在港交所公告,該行擬轉讓145.92億元債權,涉及本金約118.61億元,利息為26.72億元,代墊司法費用0.59億元。此次轉讓的債權所屬行業(yè),主要為房地產、批發(fā)與零售業(yè)等。

廣州農商行表示,上述債權截至今年9月末未經審計的賬面價值約為103.4億元。考慮到資產流動性、目前市場折扣率等因素,該行初步估計價值后定價為100億元,相當于債權本息金額的6.9折。該行表示,轉讓后所得的收入擬用于一般性運營資金,將有效降低不良貸款率和撥備計提額、提升效益水平。不過,截至目前,這筆債權的買方仍未確定。

實際上,在港交所上市的內地銀行中,掛牌出售大額不良貸款資產包的并不止一家。11月8日,渤海銀行公告,該行于9月下旬通過天津產權交易中心對本金金額約256.03億元的債權進行掛牌轉讓,并于近日與最終受讓方天津津融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天津津融”)簽訂正式資產轉讓協(xié)議,最終轉讓價為207.24億元(約為轉讓資產債權總額的7折),不低于該行此前所披露的初步最低價。至此,出售事項已經全部完成。

而在今年7月,渤海銀行在公告中披露上述債權轉讓時表示,初步最低轉讓價總額不低于約176.72億元(相當于擬轉讓資產債權總額289.65億元的約6折)。彼時,包括信達資產、東方資產、長城資產、中信金融資產的天津市分公司,以及天津津融、天津濱海正信等當地資產管理公司均被視作此筆債權的潛在受讓方。值得一提的是,早在今年3月,同樣是天津津融,也通過招標方式購得渤海銀行約56.67億元不良貸款資產包,成交價約7折。

掛牌轉讓規(guī)模逐季攀升

近期,銀登中心在官網披露2024年三季度不良貸款轉讓業(yè)務最新數據顯示,今年前三季度的不良貸款轉讓業(yè)務掛牌規(guī)模、成交規(guī)模,以及掛牌項目、成交項目數量均逐季攀升。其中,第三季度掛牌的不良貸款未償本息達288億元,成交的未償本息規(guī)模為213億元,分別環(huán)比增長約28.6%、22.4%。

若從2024年前三季度規(guī)模看,年內的掛牌轉讓和成交的不良貸款規(guī)模均明顯增長。證券時報記者據銀登中心數據梳理后測算,今年前三季度掛牌的不良貸款未償本息規(guī)模為1627.1億元,項目數量為598單,分別同比增長103.4%和54.92%;前三季度成交的不良率貸款未償本息金額為1276.3億元,成交項目達453單,分別同比增長107%和50%。

從不良貸款轉讓業(yè)務的參與機構來看,出讓方主要分國有大行、股份行、城農商行、消費金融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這其中股份行轉讓規(guī)模大幅高于其他類型銀行。證券時報記者據銀登中心數據梳理發(fā)現,股份行年內未償本息成交規(guī)模達777.5億元,約占前三季度總成交額的61%,而國有大行、消費金融公司的成交規(guī)模分別占比13.3%、12.9%。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前三季度各類金融機構轉讓的不良貸款資產中,個人不良貸款的轉讓規(guī)模占總成交額的比例仍維持較高。據證券時報記者測算,2024年前三季度個人不良貸款批量轉讓規(guī)模為868.1億元,占不良貸款未償本息規(guī)模比例約為68%。以今年第三季度為例,在成交的546.6億元個人不良貸款中,信用卡透支占比48%,個人消費貸款占比41.9%,個人經營貸占比10.1%。

對于年內不良貸款轉讓規(guī)模增長的原因,招聯(lián)首席研究員董希淼接受證券時報記者采訪時認為,主要可能有三個方面原因:一是個人類不良貸款批量轉讓試點機構范圍擴大,更多商業(yè)銀行、消費金融公司等金融機構獲得批量轉讓許可;二是理念轉變,以往金融機構傾向于通過自身催收等方式來處置不良貸款,但部分金融機構為了提高處置效率選擇進行批量轉讓;三是部分借款人信用情況惡化,部分金融機構不良資產有所增多,導致轉讓需求增加。

新規(guī)助力金融機構減負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金融機構加大力度出清不良資產過程中,金融資產處置行業(yè)迎來新規(guī)。

11月15日,國家金融監(jiān)管總局出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良資產業(yè)務管理辦法》,旨在規(guī)范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良資產業(yè)務,引導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立足主責主業(yè),增強收購處置專業(yè)能力,發(fā)揮金融救助和逆周期調節(jié)功能。

對于《辦法》出臺的背景,董希淼對記者表示,當前經濟周期下,金融機構及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產增加,加快處置不良資產的需求與日俱增?!掇k法》有助于加快制度辦法與市場變化、機構需求的有機銜接,促進落地實施。

“《辦法》最大亮點是拓寬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良資產收購范圍,明確可開展咨詢顧問等其他與不良資產相關業(yè)務。在不良資產收購范圍方面,允許資產管理公司收購重組資產以及其他已發(fā)生信用減值的資產,而不再嚴格局限于不良資產。同時,明確界定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產收購標準,這些資產包括地方金融組織和其他非金融機構的資產?!倍m祵ψC券時報記者表示。

董希淼認為,總體而言,《辦法》一方面有利于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更好地助力金融機構加快處置不良資產,盤活存量資產,減輕發(fā)展包袱,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另一方面,有利于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自身拓寬業(yè)務范圍,獲得更多業(yè)務機會和收入,從而圍繞不良資產處置的主責主業(yè),更好地助力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wěn)定。

責任編輯: 劉少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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